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批转全国商业厅局长座谈会汇报提纲的通知

由指定的国营商业部门统一收购,各省、市、自治区批发、零售单位只能向指定的单位进货,不得直接插手采购。对于违反规定,支持或参与走私活动的,要严肃处理。
 三、 扩大商品销售,增加货币回笼
  (一)改进批发,加强零售。各级商业批发单位,要加强全局观点,保证完成调拨任务。要树立上级批发为下级批发服务。批发为零售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向零售企业介绍商品,组织他们推销库存多的商品。为了方便零售商业和基层供销社进货,特别是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进货,要适当增设批发商店和专业批发部,并适当降低批发起点。有条件的零售商店也可以兼营一部分批发业务。有些需要处理的商品,可以扩大批零差率,向零售多让点利。有些商品可以委托零售店和基层社代销,卖出后结算,所有零售企业都要主动承担推销商品的义务,纠正重大轻小的倾向,既要把大商品经营好,又要把群众不可缺少的小商品经营好, 按照商品经
营目录和必备商品目录把货备齐,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销售。
  (二)疏通城乡渠道,搞好工业品下乡。要继续贯彻执行“两个优先”的原则,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把农村市场摆到重要位置。当前紧缺的自行车、缝纫机、从今年起按以下原则分配:商业批发企业掌握的货源,包括不同产地和品种,在保持一九七八年城乡实际分配数的基础上,每年增加的部分,百分之八十给农村,百分之二十给城市,并逐级列入计划。商业批发实际拿到的货源,大于或小于计划时,也按上述比例相应调整。省、地、县之间的调剂,供应农村的由供销社负责,供应城市的由商业部门负责。今年头几个月少分配给农村的要补上。不仅要搞好紧缺的工业品下乡,还要搞好一般日用工业品下乡。商业批发企业,要公开库存,公开货源,让供销社选购,不搞冷热搭配。根据目前国合分工,国营商业要与供销社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工业品下乡:农村市场的工业品供应, 主要靠供
销社; 供销社无力经营和不进货的商品,国营商业可以下乡推销,执行当地统一
牌价;国营商业已经下伸到集镇的网点,要切实办好;供销社同意与国营商业搞联营的,可以组织联营;充分利用有证商贩上山下乡,走村串巷。属于工业部门自销的商品,也要面向农村。通过各种措施,改善农村工业品供应状况,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压缩商业库存。今年要压缩商业库存三十二亿元。回笼货币三十亿元。各级商业企业要对自己的库存商品认真进行检查。 分类排队。 对数量过大,储存时间过长的商品,以及质次价高残损的商品,一要千方百计组织推销,二要按规定的权限下决心处理。五交化批发企业生产资料商品的削价和报废损失,冲减本企业的流动资金,先冲财政拨给的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再冲银行贷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