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会的同志认为,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一些有条件的工矿企业办农副业生产是完全必要的,应当坚持办下去。这是因为:(1)我国农业情况虽然好转了,但要显著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改善交通运输状况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一些林区、矿区、油田和三线军工企业,上千万职工和家属需要的蔬菜和副食,完全靠市场供应仍有困难,必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已动手解决一部分或大部分。(2)目前吃企业自产粮的农业户职工家属近七十万人,如果不把农副业生产办下去,他们的生活就会发生问题,影响安定局面。同时,目前家住农村的职工家属仍有数百万人,要把他们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是办不到的。企业办农副业生产是缓和矛盾和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3)林区、矿区、油田等工矿企业举办的农副业基地,仍是安置职工子女就业的一个重要门路。(4)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对于关、停、并、转和任务不饱满的企业中多余的职工,除进行调剂和组织学习以外,还可以组织他们植树绿化和搞农副业生产。(5)目前企业把职工家属、子女组织起来从事农副业生产、植树绿化以及企业的辅助性生产、生活服务等劳动,逐渐把它办成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可以为企业实现专业化生产创造条件。(6)如果不把农副业生产办下去,不仅不能为国家增加耕地,现有耕地也不能充分利用,有的还可能荒芜,这于国于民都很不利。
因此,有条件的工矿企业办农副业生产的方针是正确的,不是“不务正业”,必须坚持下去,不能动摇。现有的矿区城市有条件的也应继续办下去。
(四)
进一步办好工矿企业的农副业生产,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 对现有的农副业生产基地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整顿。办得好的,要力求办得更好,经济效果更大。 有条件而办得不够好、 尚有亏损的,要力求办好,尽快扭亏为盈。有需要、有条件而尚未办的,应当积极兴办。确属无条件继续办下去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停办。停办时,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做好财产处理和人员安排。
二、 要慎重稳妥地解决耕地问题。企业办农副业所需要的土地,原则上应当自己动手, 开荒种地。 当前,先要把厂、矿、仓库区、靶场、机场内部的空闲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凡属企业自己开垦的荒地,使用权应归企业。若因土地问题,企业与周围社队发生争议,应当本着不要与民争地、搞好工农关系的精神,由地方政府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企业新办农副业生产需要土地时,建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 就近拨给一定数量的国有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