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水面, 并要有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包括协议书、四至、平面图),
把使用权稳定下来。
企业办农副业生产,禁止买卖、租佃和征用土地。
三、 当务之急是要加强经营管理。 企业办农副业生产, 必须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由小到大, 量力而行,逐步发展的原则。尚未做到独立核算的,要尽快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要改善经营管理,严格经济核算,不得挥霍浪费或搞不正之风;要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充分地利用土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有条件的要逐步向农工商联合企业发展;要实行科学种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实行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坚决改变吃“大锅饭”的做法;一切工矿企业都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和美化环境。
四、 有关企业办农副业的资金、税收、农产品购销、农村户口落户、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渠道和农场使用的水、电、油费用标准等一些政策性的问题,现在已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办理,尚无规定的,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作出规定。在未作出规定之前,可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五、 在规划中, 要把企业办农副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工矿区、 小城镇的建设结合起来。
六、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青年的工作。
七、 农副业生产基地,要配备有事业心的领导人员和必要的技术干部,不要降低他们原来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尽可能使他们保持稳定。
(五)
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矿企业的农副业生产的领导。
地方人民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 都要继续支持企业办农副业生产, 把它当做一项重要的、长期的事业来抓,要摆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要有一位领导同志亲自过问。
各企业主管部门都要负起领导和管理这项工作的责任,工会要密切予以配合,劳动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任务多少的情况,指定有关机构或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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