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存在的各种形式的集体企业,总的说来,对于发展经济、方便生活、扩大就业是起了积极作用的,这一点应当充分肯定。但是由于长期受左的影响,其中很大一部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大锅饭”、“铁饭碗”,或者向“大锅饭”、“铁饭碗”看齐的倾向。例如:城市的区和县以上举办的集体企业,大部分实际上是统负盈亏的,实行的政策和制度和国营企业基本上是相同的。由国营企业扶持兴办的集体企业,其中有一部分是办得好的,它们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既为本企业服务,又为社会需要服务;但也有一部分是名为集体企业,实由国营企业包下来,不管盈亏照发工资的;还有一部分是把生产并不需要的集体人员安排在国营企业中的。街道办的集体企业,小巧灵活,能适应社会各种需要,利于扩大就业,但其中相当多的企业没有自主权,实际上并不自负盈亏。总之,不少集体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国营企业的那些缺点,而真正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长处它们却发挥得很少。
这类集体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是长期形成的,应当在继续发展的过程中,按照集体经济应当遵循的原则,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进行整顿和改革,使之更好地发挥其固有的长处和作用。还要十分注意,在研究制订经济政策措施时,要为今后的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而不应再设置新的障碍。对于原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目前可以维持不变;对于新发展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劳动服务公司、生产服务合作联社以及其它形式等等),不要强求一律,各种不同的体制可以并存,不要互相排斥,而应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无论何种形式,以实行较为松散灵活的体制为好,做到扶而不包,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在发展城镇经济事业中,近两年来出现的集资经营的各种经济联合体,开始冲破“部门所有制”、“地区所有制”以及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限制,朝着合理组织经济的方向迈出了一步,收到了可喜的经济效果。集资的来源,有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也有个人的。对个人集资要采取恰当的政策。所集的资金可以按照或稍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如果集资者承担亏损责任,也可以从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股金分红。
四、 按照国民经济的需要适当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 增加自谋职业的渠
道。 目前,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有了初步的恢复和发展,但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
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调整政策,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方针,说明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要、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消除干部、群众和待业青年的思想顾虑,使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得到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