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国内不同地区服务贸易发展特点和行业优势,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重点城市为依托,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或企业集团予以重点支持,培育服务贸易出口主体和增长带。通过窗口和辐射作用,引导和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支持。
五、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社会化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为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建立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建设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系统、发布权威统计数据和深入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分析等。
(一)建立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本着“科学、全面、协调、统一”的精神,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依据,遵循世界贸易组织《
服务贸易总协定》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基本要求,并结合中国服务贸易的具体情况,制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管理办法》,使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管理办法》要明确中国服务贸易统计的目标与原则,确定服务贸易统计范围和基本组成部分,规定统计资料的收集与统计数据的发布方式,以及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从内容上看,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包括中国居民与非居民服务贸易(BOP)统计和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FATS)统计两大主线,覆盖《
服务贸易总协定》涉及的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供应模式。
(二)建设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系统
建设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系统,为国内外服务贸易统计信息的收集、展示、预警、分析与发布构建基础性平台;落实《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细化服务外包统计口径,逐步建立完善全口径、多层次的实时服务外包统计体系;配合实施技术进出口的相关管理目录,继续做好技术进出口统计,掌握技术贸易的总体情况,使服务贸易信息资源得以较好地开发与利用,进而为国家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国际交流与谈判提供数据信息。
(三)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定期发布中国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技术进出口)权威统计数据。于每年9月30日前发布《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公布上年度中国服务贸易总体统计数据;发布上年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全面介绍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相关政策与未来趋势。
(四)深入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分析
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加强对服务贸易结构变化及其对国民经济影响的分析。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运行分析,掌握服务贸易总体动态;开展附属机构服务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关注附属机构企业发展态势及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开展双边服务贸易统计比较分析,把握国别(地区)市场状况。不定期发布服务贸易进出口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国别(地区)市场分析报告等。
六、建立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