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络基础设施形成规模。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已经基本形成了政务内网、业务专网、公共服务网的三网格局。总局到46个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的工商行政管理网全面联通,全系统有约 60%的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实现了省-市(地) -县(区)-工商所的四级联网。网络设备配备档次及数量、网管水平、运行保障和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
4.应用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建设了符合本地业务需要的应用系统,加快了实现业务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步伐。 30%以上的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使用了统一的集成化软件,实现了辖区内数据集中。超过50%的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超过50%的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及近200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系统。市场主体准入、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监管、案件管理、 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政务信息等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已在各级工商局得到应用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监管手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
5.数据建设初见成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标准规范,整合现有数据库和系统资源,以市场主体信息为核心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总局、省(副省级市)局、市(地)局三级共享数据库群的格局。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开业、变更、年检、日常监管等数据入库率和数据质量有了大幅提高。
6.网站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总局、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及近三分之一的地(市)、县级工商局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服务网站,及时发布工商政务信息、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提供了投诉举报、案件受理等交互式网上服务,开展了网上企业注册受理、年检和网上监管等多项工商业务,网上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加强了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了网上互联审批,促进了政务公开,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和公众,树立了良好的工商部门形象。
7.信息安全体系得到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按照国家保密、安全部门要求,加强了网络、数据中心的安全防护措施,系统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总局和部分试点示范地区初步构建了工商系统政务外网的安全支撑平台框架,并在部分应用系统中建立使用了网络信任服务系统,为“金信工程”安全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
8.信息机构队伍不断壮大。各地积极争取人事、编办的支持,绝大多数副省级市以上工商局成立了信息机构,其中有部分信息机构为行政编制,部分信息机构实行公务员管理。一批熟悉工商业务、具有一定技术基础的人员充实加强了信息化队伍,全系统信息化队伍达到了6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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