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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关于增加试用16MnR认可钢板单位的通知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关于增加试用16MnR认可钢板单位的通知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劳锅局字〔198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
根据原“重钢16MnR安全质量认证讨论会”参加单位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金州重型机器厂的申请和要求,经重庆钢铁公司和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同意,我局决定增加上述两厂为首批试用16MnR认可钢板单位,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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