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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失效]


  表6 民用核承压设备检验技术考试题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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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验方 法    │            考试题数            │
│             ├─────────────┬─────────────┤
│             │     I 级      │      II级      │
├─────────────┼─────────────┼─────────────┤
│   射线检验(RT)   │      30道      │      40道      │
├─────────────┼─────────────┼─────────────┤
│   超声检验(UT)   │      30道      │      40道      │
├─────────────┼─────────────┼─────────────┤
│   磁粉检验(MT)   │      25道      │      30道      │
├─────────────┼─────────────┼─────────────┤
│   涡流检验(ET)   │      25道      │      30道      │
├─────────────┼─────────────┼─────────────┤
│   渗透检验(PT)   │      30道      │      40道      │
├─────────────┼─────────────┼─────────────┤
│   泄漏检验(LT)   │      30道      │      40道      │
├─────────────┼─────────────┼─────────────┤
│   目视检验(VT)   │      25道      │      30道      │
└─────────────┴─────────────┴─────────────┘

  (2)实践能力考试部分,包括考查报考人员对民用核承压设备用特殊无损检验仪器的操作能力以及根据核用无损检验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其所得检验结果进行正确评价的能力。
  (二)Ⅲ级人员的考试要求:
  (1)“基础知识”及“方法知识”的考试内容应包括民用核承压设备所选用特殊材料、特殊产品制造工艺、特殊的在役运行环境及缺陷产生机理方面的内容;有关核安全、民用核设施系统、质量保证及民用核承压设备专用无损检验标准方面的知识,有关无损检验仪器、操作技术及必要的防护与安全监测知识等。所有这些内容的深度和范围应符合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及考试大纲中关于Ⅲ级人员的水准要求。考题数不应低于40道。
  (2)“实践能力”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针对所报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具体检验对象编制合适的无损检验规程。
  (3)“口试”应考查报考人员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理论、方法和实践操作诸方面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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