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大震考察、震害预测与评估等工作中,参加完成过两次省局级以上任务的主要过程,并独立完成提交某一单方面的工作报告;
7、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加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推广两项以上,并经省局级主管部门认可。
(三)业绩成果
1、在担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两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学术交流会论文两篇以上(摘要除外);
(2)在省、部级认定的内部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分析研究或技术报告三篇以上;
(3)在台站地震监测、野外测量、震情分析、科技开发等工作中,完成的分析、技术报告不少于三篇,经专家评审、论证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
(4)入选省、部级青年优秀论文两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获优秀论文奖。
2、在担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和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或省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均为等级额定内成员);
(2)其科技成果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经省局级以上部门认可;
(3)对中强地震提出过可以证明的预报意见,预报准确率达到了国家地震局规定的三级评定标准,其中三要素误差范围最大为规定误差范围的二倍(具体条件见国家地震局震发科<1992>335号文件);或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国家重要生命线工程对有感地震提出过可以证明的三要素基本正确的中期或短临预报意见,预报实现次数达到了国家地震局规定的三级评定标准;
(4)提出的新的预报判据、指标、方法,经使用证明获得良好的预测效果,并经省局级以上部门鉴定认可;
(5)负责完成的单项观测资料在本省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中连续三年获前二名或连续四年获前三名;
(6)通过科技开发或推广其科技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有省局级单位主管部门证明)。
(四)获取和处理信息能力
1、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处理本专业工程技术问题。
2、申报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3000个外文字符的能力;对长期坚持台站从事地震观测和野外测量的技术人员,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2000个外文字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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