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我部
第一批取消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总公司,各对外贸易中心,各商会、协会、学会,本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部组织力量对所属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现对第一批取消收费项目通知如下:
一、各许可证发放机关收取的加急办理许可证加急费;
二、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下属的北京兆丰贸易公司收取的四种费用:
(一)市场信息咨询费;
(二)办理许可证咨询费;
(三)代办许可证费;
(四)为货源方联系出口渠道或为出口方提供货源信息中介费。
三、外销员考试费;
四、外销员证书费;
五、对外经贸会计学会下设的青年会计工作委员会重复收取的会费;
六、各商会、协会、学会收取的刊物创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