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略)
编号:CEL--008
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109毫米,宽度最小为66毫米。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性能系数
(5)制冷量(千瓦)
(6)消耗总电功率(千瓦)
(7)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制冷量、消耗总电功率测试方法依据GB/T18430.1或GB/T18430.2和GB/T10870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验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提交的检测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依据GB/T18430.1或GB/T18430.2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19577的现行有效版本中能效等级判断方法的要求和检验报告确定。
4.4 制冷量、消耗总电功率应依据GB/T18430.1或GB/T18430.2和GB/T10870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验报告确定。
4.5 性能系数应依据GB19577、GB/T18430.1或GB/T18430.2和GB/T10870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验报告确定,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4.6 依据国家标准为GB19577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采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但当同一规格型号产品的产量很少时,能效标识可采用打印的方式。
5.3 标识应采用不干胶方式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