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9)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是:实施“再就业工程”、“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搞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境外职业介绍试点”和“劳服企业股份合作制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带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整体功能发挥。
(10)再就业工程。以用好用活失业保险金为主线,将就业服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四位一体,充分发挥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并通过这一工程推动市场服务体系有新的提高。1994年,30个城市进行试点。199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全面推开。并形成市场条件下促进特殊群体人员就业的常年性制度。
(11)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从加强市场引导和管理服务入手,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并通过这一工程探索市场组织管理和调节服务的制度办法。1994年,着手华南(广东)、华东(上海)、华北(北京)三大区域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心建设,推进省际劳务协作,大力发展乡镇劳动服务网络,健全流动服务制度。1995年,在重点地区(广东、福建、山东、浙江、江苏、北京、天津、上海、四川、安徽、湖北、湖南、广西、贵州、江西、河南、河北、甘肃)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服务手段和调控办法,使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地输出、输入(跨地区流动持证率)达到60%。
(12)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今明两年,加快试点步伐,加强工作力度。在总结、宣传、推广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与“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相结合,探索建立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结合及劳动力双向流动的途径;与就业训练相结合,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1994年,抓好8个省级试点,对10个市县级试点进行总结评估。1995年,拿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整体规划和政策。城乡劳动力市场结合度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与劳务输出人员培训初见成效。
(13)劳服企业股份合作制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结合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重塑劳服企业机制。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和具备调节劳动力供求能力的企业制度和物质手段。1994年,指导100家企业进行以股份合作制和分配制度改革为中心的机制改革试点,并选择2至3个中等城市开展劳服企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从改善内部机制和创造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入手,为整体规划和推动劳服企业发展提供样板。1995年,总结经验,在更大范围内推开上述两类试点。
(14)境外就业试点。进一步沟通国内外劳动力市场,开拓境外就业新领域,把引进国际规范与强化国内管理服务结合起来。1994年,指导现有26个省市试点,并搞2个行业试点,同时制定出台《境外就业劳动管理办法》。1995年,继续扩大境外就业规模,在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和加强规范化管理服务上有所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