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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
 升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1年1月15日 建设部建施字第9号文发布)


  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推行设备管理上等级、上水平的要求,现将《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随时函告我部施工管理司。

  附:  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提高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水平,改善企业装备素质,达到安全、高效、经济效益好的目的,根据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
  二、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的考核,是对整个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价。除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外,还要包括对技术、生产计划、财务、供应、安全、教育等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的基本要求
  1.企业经理重视机械设备管理,并把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和经营承包合同。
  2.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机械健全,人员配备、规章制度能适应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升级的基本要求
  1.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定级后,各项工作有明显进步。
  2.升级申报期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五、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分一、二、三和达标四个等级,各级机械设备管理等级按《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评审标准》评定。
  1.各项评审项目考评总分达到650分及以上,每大项达到标准分数的60%以上的企业为机械设备管理达标企业。
  2.各项评审项目考评总分达到750分及以上,每大项达到标准分数的70%以上的企业为机械设备管理三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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