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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1.身体反应:易疲劳;

  2.心理反应:创伤反应和人际冲突;

  3.职业困扰:耗竭感。

  其中,部分救援者可以表现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抑郁症及适应障碍。

  三、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筛查与诊断/确认

  灾区救援者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筛查与诊断/确认的工具、方法和标准可参照“第一部分灾区群众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要点”的相关内容。

  四、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医学处置

  由精神科医生会同心理治疗师和心理咨询师,组成治疗团队,依据 CCMD-3,做出精神科诊断,制定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的方案。

  (一)药物治疗的原则。

  根据病人的症状,如失眠、惊恐、焦虑、抑郁等情绪,进行对症治疗,从低剂量开始,但不建议长期使用镇静催眠药。

  (二)心理治疗。

  开展创伤治疗、动眼减敏重整疗法(EMDR)等各种系统的心理治疗须由经过相应培训的人员进行。无法保证较长期连续工作的人员须与当地专业人员一起开展系统的心理治疗,以保证治疗关系的稳定和连续。

  相关的技术要点参照“第一部分灾区群众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要点”的相关内容。

  五、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心理学处置

  (一)引导救援队长或其他负责人为救援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引导救援者通过各种方式自我减压,救援者之间互相鼓励和支持。

  (三)应激晤谈。

  应激晤谈不是工作检讨,而是鼓励救援人员诉说、讨论、分担、分享在地震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事件,让救援人员的情绪得到适当地宣泄与疏导,并企盼能将此经验以正向及健康的方式,整合到救援人员的生活中。应激晤谈的基本原则是:

  1. 不强迫表达,使受助者有可控感;

  2. 正性积极的资源取向;

  3. 个体化的帮助。

  应激晤谈可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或8-10人的小团体来进行。团体辅导一般由2位有经验的心理卫生工作人员带领。

  (四)在地震救援结束后,引导救援者适当宣泄情绪,做放松练习和压力处理;保证充足的营养与睡眠充足,重新建立起正常的生活规律。

  六、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随访

  (一)对于明确诊断或确认的救援者,治疗期间要及时确定随访的机构和人员、方式、间隔时间、地点等信息,保证各种治疗的完整实施。

  (二)对于未达到诊断标准又接受过心理卫生服务的救助者,也应提供进一步的指导以及今后获得随访的渠道。

第三部分 灾区伤员(住院病人)

  一、灾区伤员(住院病人)的定义和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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