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人民币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反假人民币工作的通知
 (1992年10月6日 银发(1992)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公安厅(局):
  近几年来,伪造假人民币案件不断增多。1989年发案990起,银行系统缴获假币126.8万元,公安机关缴获234.5万元;1990年发案2900起,银行系统缴获假币1367.8万元,公安机关缴获1742.9万元;1991年,收缴的假币金额仍居高不下,全年共发案3000起,银行系统缴获假币1137.5万元,公安机关缴获877.9万元。此外,伪造、贩卖假外币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案件也与日俱增。据有关部门统计,1991年共收缴假美元8900多张,折合人民币250万元;收缴机制假国库券32万元。同年,公安机关查缴假美元17万元,假港币4万元,假国库券10万元。从制造和贩卖假货币的主要特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分子作案的范围越来越广,已由沿海地区蔓延到内地,由大中城市扩散到偏僻乡村。
  二、大案要案比重呈上升趋势,假币发案尤以万元以上大案为多。1990年,仅黑龙江、北京等五省一市破获的大案收缴的假币,就占全国收缴假币总量的95%以上。1991年,全国万元以上大案持续上升,河南开封县公安局破获的制贩、使用假人民币一案便收缴假币380多万元。
  三、伪造、变造货币券别、种类日益增多。目前伪造、变造货币已涉及流通中角币以上的所有券别,第三、四套人民币同时伪造。
  四、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日趋集团化、职业化,伪造、变造人民币的技术水平提高,逼真性增强,制贩假币犯罪的组织形式也较以前更加隐蔽。
  五、投放假币手段越来越狡猾,一次投放量较多。有的不法分子流窜到外地大批量投放或以低价出售;有的用假币非法收购黄金、文物等等。
  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日益严重的原因:一是境外伪造的假人民币被大量走私贩运入境;二是制贩假币案件侦破难度大,结案率低,打击不力;三是银行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出纳人员反假能力比较低;四是社会防范能力弱,群众反假防假意识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