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各栏目只能选择一项;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栏的“品牌型号”项目,按照车辆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标注的内容填写;
6、“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7、“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8、“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附件2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号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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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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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变更后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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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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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变更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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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内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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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系方式
|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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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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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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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 转入: 省(自治区、直辖市) 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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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使用性质
| □公路客运
| □公交客运
| □出租客运
| □旅游客运
| □租赁
| □货运
| □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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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校车
| □小学生校车
| □其他校车
| □危险化学品运输
| □警用
|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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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
| □工程救险
| □营转非
| □出租营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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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发动机
| 变更后的信息:
|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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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车身/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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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身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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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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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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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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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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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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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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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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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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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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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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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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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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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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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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