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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全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三)对各地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主体客户--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进行选优性限额调查,了解各类客户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需求和认知程度。调查方式为:在本地选取知识产权资产商用化工作优秀的国有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其他类型企业   10家;科研院所5家、大学5家分别进行数据调查和问卷调查。

  (四)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利代理机构及各地政府管理部门进行选样调查,了解知识产权系统及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工作的认识、评价和建议。调查方式为:在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专利代理机构选择15名人员、相关政府部门选择 15名人员进行问卷调查,选择部门包括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工商局、法院、教育厅、国资委等。

  (五)对各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相关主体--金融机构进行调查,了解金融业对知识产权融资的情况,分析研究知识产权商用化的主要障碍性因素。调查方式为:在当地选择5家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融资活动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银行进行数据调研和问卷调查。

  四、组织实施

  由协调管理司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成全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调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完成调查总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协调管理司协调处,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资产评估协会根据通知要求分头组织实施,完成当地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总结报告。其中纸件问卷A、B的发放及回收、网上调查填报由地方评估协会负责完成,纸件问卷C、D、E的发放及回收、网上调查填报由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完成;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调查和总结报告工作后,汇总到所在省的相关工作报告中,由所在省统一上报。

  网上调查系统网址:http://www.aanet.org.cn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调查是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各调查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将名单、联系电话报调查工作办公室。

  (二)注重质量,保证数量。为了保证调查结果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发展情况,各调查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规定的内容开展工作,确保调查表的回收质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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