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
合金钢 | 壁厚≤110 | ≤100 | 安 注 箱
容 控 箱
卸压箱等 | 封头成型
筒体成型
锻 焊
板 焊 等 | 根据设备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认可的施工图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 | 1.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仅限于在外高桥车间(地址:浦东新区高翔环路562号)和空港车间(地址:南汇区祝桥镇空港工业区金闻路29号)进行;
2.主要分包项目:封头(包括瓜瓣)成型、微量元素分析等;
3.主要外购项目:锻件、传热管等。
4.仅限于对本单位制造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进行无损检验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