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分布均匀,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要求。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
附1: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附2: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
附1:
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一、学校领导
1.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学生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近"工作计划和措施。
3.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终对学生"防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4.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防近"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防近"措施。
5.定期研究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防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班级"防近"经验。
二、体育卫生或思想教育管理部门
1.负责制订学校"防近"宣传教育计划,组织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近"宣传活动。
2.管理学生"防近"工作,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监督内容。
3.组织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
4.组织开展师生眼保健操培训与评比工作。
三、教学管理部门
1.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