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更加繁重的任务。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对于保障消费安全、化解消费纠纷和调处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现实作用,而且对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各级消协组织要在巩固以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更加高度重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任务的要求,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和部署,着力解决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消协组织建设成为消费者之家,努力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行了全面部署,也对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为目标,以监督商品和服务、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开展消费教育为重点,加大维权和服务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在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手段和保障消费安全上下功夫,积极构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盛会的召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一)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是消协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灾区消费维权力度,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好灾区消费者权益。各地还要结合消费特点和实际,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商品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商品比较试验,强化商品监督,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地要以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要针对消费者投诉、咨询和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调查和监督、调解消费纠纷、公开披露、查询建议、消费体察、点评评议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既是各级消协组织直接服务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履行职能和“迎奥运、保安全、促发展”的重要责任。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奥运行动”,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对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覆盖面,及时受理和处理国内外消费者的投诉,有效调解消费纠纷。要进一步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消费纠纷和消费者的诉求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各级消协组织要对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大量的咨询和投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特别要关注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提出有质量的分析研究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引导、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并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和研究政策提供可靠情况,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