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以上四个方面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得出:民事审判工作今后发展的趋向和它愈来愈繁重的任务和愈来愈高的要求,也不难看出要切实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必须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作为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必须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深化自身的改革;必须不断探索新情况、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
二、适应形势发展,重新认识民事审判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有充分的、正确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任务有所区别,因此其地位和作用可能有所不同,但无论何时都有一个对其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问题。因此历次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都强调这个问题,适应形势的发展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把民事审判工作摆在全局中去认识其作用,明确其所起的作用。大家知道,改革、发展、稳定是国家在相当历史时期内的大政方针,如何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我们讲要重新认识,就是讲要适应新的形势,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讲形势有两个层次:一是民事审判工作自身所面临的形势,过去讲“多、新、难、大”就是讲的民事审判工作的形势。“多”是案件多,300多万占大头;“新”是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难”是案件处理难度大;“大”是大要案和争议标的大。第二个层次是国家大的形势,宏观形势。民事审判只有摆到全局和大局中,服从全局,服务宏观决策和大局,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其应有的地位。从哪些方面来重新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呢,我想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从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来重新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确定其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国法制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新的发展,新的突破,是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由法制转变到法治,一方面说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另一方面也必须彻底摒弃人治,厉行法治。讲法治,当然首要的是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加快立法,有完备、健全的法律法规,同时必须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严格执法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通过审判才能起到职能作用,才能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同时教育人们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民事审判工作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参照执行的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比任何一项审判工作更为广泛,对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这种法治环境,一方面必须依靠法治来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依法治国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依法治权,防止权力的滥用,制裁侵权行为的发生,防止民事纠纷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这种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在当今社会从根本上讲是靠在党领导下的依法治理各个方面工作,作为管理手段,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还是要靠法制,法制靠得住些。总之,无论是治权、治官、治理各项工作都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调整和保障,而且首要的、积极的和对多数人来说,是要靠民事法律来调整、规范人们的民事行为,提高人们法制观念。随着民事关系的不断发展和扩大,民事案件的不断上升,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大,在整个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引起各种矛盾的产生和冲突,不安定的因素增多。因此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民事审判对维护稳定必然要承担重要职责。同时良好的法治环境自然还包括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这不只是政治上的稳定,政策上的优惠,还必须有公正的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总之,一个法治国家,必然是民商事法律完备的国家,发挥民商法的调节作用,把民事审判作为解决民事争议的最终的法律手段。诚然,行政手段,刑事打击,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民事法律手段。所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离不开民事审判工作。
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必须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人们树立和提高法治意识,全民遵纪守法社会才能安定,各项工作才能有序进行。这种意识不是个别或少数人的法律意识,也不仅是不触犯刑事法律不进行犯罪活动的法律意识,而是民商事法律意识,就是市场主体进行民商事活动的权利义务意识,遵守市场秩序的意识,为市场提供服务和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意识,解决争议保护权利的诉讼意识等等,这些意识的提高往往不是靠抽象的法律宣传所能解决的,从一定意义讲,往往一个典型案件的处理使人们受到的启示和教育更具体、更实际、更深刻,比如公开审理某一个案件,人们的体会更深,“处理一案、教育一线、安定一片”,起的就是这个作用,法庭成了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场所,一份公正的、说理充分的法律文书,往往能成为有效的实实在在的法律宣传材料。民事审判涉及面广,它可以触及到人们生产、生活、政治、经济、文化、人身、财产、生养死葬等各个领域,社会上有的事几乎所有民事案件都会有,离不开民事法律手段的调整。尤其是近些年公民法制观念、诉讼意识增强,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在审判方式改革中透明度提高,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其作用的发挥也就更大了。
(二)从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重新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