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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在浙江省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形势与任务

  总之,民事审判人员合同观念不强,表现是多方面的,这是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一定意义上需要补课,否则就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使案件无法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审判体制和运行机制
  党的十五大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定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现在对司法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已成为许多有识之士的共识。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采取了很多重大措施推进司法改革,以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但司法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一样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有些改革措施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要考虑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重大国情和实际。改革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需要做的事很多,现在需要注意和解决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要解决好认识问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司法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现在司法改革不是可改可不改,而是必须改。中央已经作出决策,实践非常需要,人民有强烈的要求,我们审判人员有责任,既是改革就会发生利益上的某些磨擦以至冲突,比如中央决定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法院过去办的公司、企业包括效益好的就要撤销、脱勾、交出来,从明年起法院就要吃“皇粮”,就可能使某些法院因吃“杂粮”多,而得到的各种“利益”、“好处”就要改变、取消、受到约束,靠乱拉赞助、乱收费、乱搞摊派就行不通了,有的就可能有抱怨,所以解决认识问题很重要。要看到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我们所处的时代就是改革的时代,司法改革更是大势所趋。
  第二,是要抓住改革切入点。审判方式改革是审判机制改革的切入点。审判方式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现在一是要全面深入的开展。这就需要在庭审上下功夫,增强庭审功能,增强案件庭审的透明度,做到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旁听各类公开审判的案件,现在不少地方选择典型案件电视转播实况,社会影响很好,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高度评价说:谁说我们不搞政治体制改革,这不是政治体制改革是什么?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合议庭、独任法官的职责。要转变院长、庭长监督和管理的工作方式,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多种途径:如亲自担任审判长,旁听案件,总结审判经验,重视宏观指导。“放权”不是放任。三是要在人民法庭普遍深入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因为如果80%的案件不能由人民法庭按照审判方式的要求进行审理,就不能说审判方式改革已经全面开展和实施。四是审判方式改革要加强理论指导。既要把实践上升为理论,这是攻坚,是升华;又要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深入实践,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难以深入。
  第三,要探索改革的多种途径、内容和方式。司法改革涉及诸多方面,需要整体推进,比如说机构的设置、法官的管理体制、工作的监督体制、制度建设以及物质保障等等,有些需要自上而下全局进行,有些也可以自下而上,先由下面局部地区大胆实践,然后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开展,这就需要积极探索,允许实践,广开思路,改革才能成功。
  第四,要坚持改革的原则。一是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进行改革的原则。改革是在党领导下进行的,党领导制定法律,党领导执行法律,党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是三权分立,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改革需要立法,通过立法来实现改革;人民行使权方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实现,当然权力机关行使权力,不能代替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宪法原则,监督是分级监督,同级人大监督同级法院,监督的方式是听取法院工作报告,检查法律的执行情况,评议法院工作,代表大会期间质询等,但“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督察不办案”,这是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审判权和行政权分离的原则。审判权不能代替行政权,行政权也不能代替审判权,不能职责混淆,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凡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与法律、法规抵触的,要执行统一的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三是必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原则。监督制约要靠外部更主要靠内部、靠自身,不能靠“曝光”揭露。内部制约机制已经制定了不少规定,要靠制度造就公开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讲政治、讲原则、讲法制、绝不讲情面、讲关系的高素质的法官是长期任务。最终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应当是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指出过去20年是中国农村大变革、大发展、大进步的20年,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和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对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这个决定是指导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动纲领,我们法院系统的广大干警必须认真学习,全面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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