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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 超计划利润留成:这种办法适用于调整期间任务严重不足、利润大幅度下降的企业。
(四) 利润包干: 其中有“基数包干, 增长分成”;“基数包干,增长分档分成”;“基数递增包干,增长留用或分成”等。这些办法一般适用于潜力比较大的微利企业。有些增收潜力不大的微利企业可实行“基数包干、超收留用、短收自负”的办法。(五) 亏损包干:对亏损企业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留用或分成”和“亏损递减包干、减亏留用或分成”的办法。
(六) 以税代利、自负盈亏:这种办法适用于领导班子比较强,管理水平比较高,生产比较稳定,有盈利的大中型企业,经过财政部批准在少数企业中试行。
  国营小型企业,包括县办工业交通企业和城市国营小型企业,参照集体所有制纳税的办法,改上交利润为上交所得税和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占用费,实行自负盈亏。(七) 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由统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的办法: 经省、 市、自治区批准,在今后几年内确定一个合理的课税所得额为基数,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减征所得税,税后利润大部分留给企业。
  上述这些办法,有条件的应按行业(局、公司)实行,有的县(市)经委直接管工交企业的,也可以按县(市)经委包干。
  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要把每个岗位的责任、考核标准、经济效果同职工的收入挂起钩来,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目前在分配上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指标分解,计分计奖;(二)计件工资,包括超额计件工资和小集体超额计件;(三)超产奖;(四)定包奖;(五)浮动工资,等等。
  实行经济责任制,究竟采取哪种形式,由各省、市、自治区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不搞“一刀切”,不急于定型,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
 二、 必须注意解决好的几个主要问题
  当前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已经推开,但是,实行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办法还不完善,特别是工业和农业不同,各方面的关系比较复杂。随着经济责任制的深入发展,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因此,对实行经济责任制的方向要肯定,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对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企业积极性调动起来了, 就要注意防止和解决不顾国家利益搞本位主
义, 只顾追求利润,忽视质量、品种,以及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等,
必须加强领导和监督,引导经济责任制健康地向前发展。
(一)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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