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运输工作暂行条例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印发)
运输生产具有跨区域、连续性、多工种、多环节的特点。货物和旅客的全程运输,往往需要几种运输工具相互衔接才能完成。开展联合运输,可以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效益,改进服务质量, 简化运输手续, 尽力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运输的需要。为此,应当大力提倡,积极扶持其发展。
目前我国的联合运输,既包括各种运输方式间(或同一种运输工具之间)的联运,如铁路水路、铁路公路、水陆空、海江河联运等;也包括产、供、运、销以及运输业内部的运输协作,如路港、路厂、路矿、路林协作、港、站集散运输,车、船回空配载,以及组织铁路专用线和专用码头共用等,为了使联合运输工作有一个章则可以遵循,特制订本暂行条例。
第一章 联合运输的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大宗物资的水陆联运,除了继续按《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扩大联运业务外, 还要积极创造条件, 组织定车船、定线、定点的“一条龙”运输线,不断提高车、船运输效率,加快换装速度,缩短车船停留时间。
2.大力开展零担和计划内整车货物的联运业务。逐步推广“一次托运,分别起票,分段计费,代办中转,上门取送,全程负责”的联运方法。
3.抓好疏港、疏站工作,在换装业务繁忙的港口、车站、要按物资流向、流量、加强计划平衡和协调衔接工作,组织好动力接运,确保港、站畅通。
4.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县城为中心,建立联运网点,开展外接干线内联社队的干、支联运服务工作,以促进工农业的发展,活跃城乡物资交流。、
5.积极组织车船对口、直接换装、回空配载,节约运力和能源。
6.积极组织铁路专用线和专用码头设备的共用,以挖掘运输设备的潜力。
7.加强各运输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运输协作, 建立、 健全联合办公制度,提高装卸效率,确保完成运输计划和生产任务。
8.积极开展集装化(箱、笼、袋和托盘)联运业务,逐步实现“门到门”运输。以节省货物包装,减少货损、货差。当前还做不到“门到门”运输的地方,要开辟适当的拆装箱场所,以加快实现件杂货运输集装化。
9.积极开展各种运输方式客票的代售业务,逐步实行一次可以买到多种运输方式的客票,并开展代办中转客票,代办住宿,以及旅游联运业务等,尽可能为旅客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