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工业锅炉节能技术的研究工作。主要是改进锅炉结构,提高锅炉本身的净效率,提高锅炉的煤种适应性和用煤稳定性,研制各种辅机,推广稳定可靠、经济适用的自动检测控制技术,提高锅炉的长期运行效率,研究锅炉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研究余热利用和余热锅炉等等。所需研究发展费用,作为重点,列入五年科研规划。
要加强工业锅炉研究所,使之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提供先进的,可靠的设计数据所必需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在加强国内研究的同时,引进必要的国外先进技术,尽可能使工业锅炉的实际运行效率达到国际水平。
(3) 加强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技术和设备研制工作。
(4) 抓好机、泵、阀、水处理、称量、除尘、自控等配套设备的生产,搞好维修备件的供应,把工业锅炉的品种、质量、成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一步,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从现在开始,不配套的不许出厂,已经投产的锅炉,缺套的也要尽快补全。
(5) 按照“三个一代”(改进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的要求,制订可以制造和供应的新式锅炉型谱目录,包括性能、规格、价格、用煤等级、成套范围等内容,广泛印发,供用户选订。
三、实施办法
1. 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
建议由国家计委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于一九八二年第一季度,提出工业锅炉更新改造规划草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规划安排意见,更新铸铁锅炉和兰开夏等老式锅炉的具体计划,按照新式锅炉型谱目录提出所需锅炉的订货要求,规划期内所需的设备和建筑安装计划。
规划草案经国家计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核和综合平衡后下达执行。国家机械委负责组织机械工业部门制造所需设备和仪器仪表等;国家物资总局负责锅炉更新改造规划的具体实施(包括新设备的调配和老设备的回收处理);各省、市、自治区经委负责本地区规划的组织实施; 军队系统的锅炉更新改造规划以及实施步骤,
由总后勤部负责提出具体方案。
2. 妥善解决经费来源问题。
更新改造工业锅炉所需的资金,首先用企业留用的基本折旧基金和提取的利润留成、企业基金、盈亏包干超收分成等自有资金解决。如还不足,凡能增加经济效益的,可向银行申请节能贷款,并用投产后新增加的收入归还;偿还能力低,确有困难的,由国家或地方用集中的基本折旧基金酌情补助。
3. 搞好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