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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印发蒋志培庭长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四)客观全面,严谨务实。会议对七年来审判工作的总结,客观全面,准确到位。针对新时期新任务,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提供了清晰的着力点。所提出的工作部署方向明确,严谨务实,措施具体,符合工作实际。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的提出紧密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发展实际,适应我国创新和发展的要求,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开拓进取,创新气息浓郁。会议是在创新型国家战略继续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召开的,曹院长在讲话中倡导“创新”,报告本身也有创新性。讲话创新地提出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的构建。有代表形象地说,这个理论体系试图用我们自己的法律思想,自己的声音和语言,创造性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性大问题。

  此次会议为业务工作会议,实际参加会议代表180人,还有来自广东、江苏和北京的3名基层法院的代表参加。有17名特别邀请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人数之多达历年之首。他们既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代表,也有社科院和各大学的专家学者。最高法院相关部门也派代表参加会议。各位特邀代表积极参与会议的进程,在分组讨论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最高法院领导对此次会议宣传报道也非常重视,最高法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亲自到会统筹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各类媒体共20名记者对此次会议进行了全方面的宣传报道。在短短的两天内,各类媒体已组织了近50份新闻稿件,会陆续登载。中国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还以英文将会议的相关消息对外进行了报道。

  会议代表反映,本次会议虽然时间相对较短,但安排紧凑,内容十分丰富。有10个法院做了大会口头经验交流,既有全面工作情况的总体介绍,也有驰名商标、网络域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以及和谐司法等专题审判经验的交流,都很好,具有借鉴性。会议还专门对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保护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此外, 18个法院提交了共23份书面经验交流材料,北京高院、江苏高院、广东高院既在会议上做了大会发言,还分别提交了书面材料进行交流。会议材料组在较短时间内编写了4份会议简报,及时反映会议的情况和交流的观点。与会的同志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会议,收获很大:

  第一、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找准了十七大精神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点,工作方向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对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有了具体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第二、进一步认清了新形势,更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国家大局和法院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知识产权审判不仅涉及自主创新,还涉及现代市场体系的健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服务对外开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重大,必须认真做好。

  第三、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司法原则、政策标准和理论。对当前审判实践突出的专利案件的审理问题、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问题、权利冲突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原则问题、垄断等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问题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解决了实践中的一些法律适用困惑。

  第四、鼓舞了士气,进一步激发了工作的热情。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谋划者、推动者、参与者和见证者,大家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经验和教训都感同身受,对成就的取得很自豪,也很振奋。广东、山东、湖北高院知识产权庭等,在全院各庭的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多年来的审判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专家、学者也对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升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司法权威,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和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些评价,更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做好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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