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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数据质量是税收调查的生命和关键所在,对此应有高度认识,并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措施加以保证。上级税务机关要指导好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和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1.应用先进调查方法。一是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快推行网上直报,即由调查企业直接在因特网上填报所有调查数据。已采取网上直报的地区,应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和调查企业的业务培训和填报辅导,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的审核责任,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数据质量。二是各地税务机关应采取措施,将在税收综合征管系统中已有的调查指标数据提取出来,批量填入调查企业的调查表,企业只对其余调查指标进行填报,以减轻工作量,并加强对指标间稽核关系的审查,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予以鼓励和支持。

  2.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为最高原则,要求企业和下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定的填报口径、取数来源进行。填报的数据应最大限度地保持企业填报的原状,各级税务机关对于审核时发现的不合填表说明的问题,只能通知企业进行修改,并加盖企业修正章,企业认为有特殊情况而不需要修改,应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不得自行对数据进行修改,要保证录入的数据与企业填报的数据完全一致;对于审核发现的计算错误等情况,可以送交稽查部门进行稽核审计。

  3.正确认识审核公式的作用。调查软件中审核公式的设置只能是一般情况下的判定标准。作为一种提示工具,判断其正误,主要是看它是否是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按填表说明规定的口径和取数来源填写,对于满足上述要求而出现的审核提示信息,要尊重实际情况,不能擅自修改,必须以书面说明形式层层上报。纳入调查范围后被确认为无数据的企业,按照信息表填报要求,以EXCEL形式汇总上报,这类企业不再在调查数据库中保留。

  4.明确税务机关的工作任务。税务机关在调查工作中的任务主要是确定调查范围、宣传调查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解释填报口径、保证企业填报数据符合填报说明的要求、通知企业修改错误、力求录入数据与企业填报数据一致、安全按时上报数据及其说明,以及努力提高调查数据的应用水平。

  5.努力将差错消灭在最基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录入误差,今年与任务一并下发的参数包括重点用于审核数据质量的测算表。各地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组织培训,保证基层熟练操作,确保录入、审核工作的质量,使差错消灭在调查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各地税务机关要尽快将调查任务层层向下布置,给基层税务机关和调查企业多留时间,尽量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基层税务机关在安排税收调查时,应尽量将其与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以方便纳税人的填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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