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8年第二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量函〔2008〕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第二季度,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对方便面(挂面)、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速冻食品、洗涤剂、化妆品、油漆、涂料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地区: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甘肃等15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商品:15个城市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方便面(挂面)、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速冻食品、洗涤剂、化妆品、油漆、涂料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
(三)抽查结果:共抽查企业444家,抽查商品1475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1358批次,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1%;净含量标注合格1276批次,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6.5%(见附件1)。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商品有方便面(挂面)、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速冻食品、洗涤剂、化妆品、油漆9种,其中茶饮料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9%以下的有涂料1种,合格率为78.8%(见附件2略)。
从净含量标注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商品有奶粉、茶饮料、速冻食品3种,其中茶饮料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0%至89.9%的商品有方便面(挂面)、茶叶、洗涤剂、油漆4种;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9%以下的有葡萄酒、化妆品和涂料3种(见附件2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此次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和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007年第2季度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4.1%,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1%;2008年第2季度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6.5%,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1 %,分别提高了2.4和3个百分点。合格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述15个省、自治区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2007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措施,对辖区内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定量包装计量器具和建立合理的计量监督措施。同时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二是近年来随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被抽查的大多数企业强化了计量法制意识,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改善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手段,从而提高了抽样合格率。
(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
图略
此次抽查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与往年相比,除涂料以外,其余被检验的9种商品的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达到了90%以上,其中茶饮料的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达到了100%。
(三)大型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较高,标注也比较规范。
此次抽查的大型企业37家,占抽查总数的8.3%,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8.9%,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9.5%;中型企业119家,占抽查总数的26.8%,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6.4%,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5.5%;小型企业288家,占抽查总数的64.9%,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见附件3)。小型企业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较快,已接近大中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这说明连续几年重点加强对小型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等有了较大提高。
(四)净含量标注情况不理想,其中化妆品、涂料和葡萄酒的净含量标注问题较多。
图略
从统计结果看,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6.5%,其中化妆品、涂料、葡萄酒、洗涤剂和茶叶的抽样合格率低于平均抽样合格率。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四是不使用“净含量”的规范写法。与去年相比,大多数商品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都保持了原有水平或有所提高,但茶叶、葡萄酒、洗涤剂却分别下滑了11.8、11.7和7.6个百分点。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国生产葡萄酒的厂家比较少,少数标注不合格的商品会影响整个商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二是初次受检的小型企业的合格率往往要比连续受检的小型企业低很多。
(五)部分企业抽样合格率较低的原因分析。
1. 计量意识及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意识薄弱。从抽查中发现抽样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不知。
2. 计量器具配备不合理。从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不合理,未达到准确度要求或未执行周期检定,有的甚至没有计量手段,这些也是造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超差的重要原因。
3.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必须的监督措施或包装现场抽检制度不到位,一旦发生计量超差不能及时发现,造成整批商品不合格。
4. 部分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材料把关不严,包装袋皮重的均匀性差,企业不注重包装材料的进货检查,因而造成了净含量超差。
三、后处理情况
一是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对于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拒绝整改的企业以及在这次全国监督专项抽查中拒绝抽查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