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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调整我部标准管理单位和印发工作准则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失效]


  一九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
  建设部专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工作准则

  一、专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归口单位)是专业性的标准化业务管理机构。其任务是协助部标准化主管部门(部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管理部系统的专业标准化业务工作。
  二、各专业的归口单位,由部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定在该专业领域中较有技术权威的、较有标准化工作经验的科研、设计、生产或管理单位担任。其业务工作受部有关司指导,由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归口管理。
  三、各归口单位设常务成员若干人,超过2人时设组长1人,超过5人时可设正、副组长各1人(组长可兼职)。组长应由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较多标准化工作经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胜任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高级技术人员担任(新专业可以适当放宽)。其他常务成员则应由具有必要的专业业务能力、标准化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担任。归口单位的常务成员由所在单位按上述条件选派,报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备案。
  四、归口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是:
  1.组织拟订本专业的标准体系表、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草案。
  2.管理本专业标准编制组的业务工作。
  3.受部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
  4.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及报批稿的初审工作。
  5.归口管理已批准发布的本专业标准。
  6.开展本专业的标准化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
  7.受部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本专业的国际标准化业务。
  五、归口单位由部标准化主管部门发给业务专用章,在规定的业务工作范围内使用。
  六、归口单位常务成员的编制、工资、奖金由所在单位解决。工作经费由部给予补助。
  七、本准则由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件二
  建设部专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及其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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