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机关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28、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案件复查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29、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依法保障党员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违法乱纪事实的权利,严肃查处恶意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
30、正确掌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司、认监委、标准委)
31、加强案件剖析和举一反三的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32、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五查一监管”要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机关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3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降低或撤销资质等处罚,并将不良行为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有的要公诸于社会。
(质量司、通关司、执法司,机关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五)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34、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研究制定质检部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机关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35、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
(人事司,机关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36、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和完善审批公示、审批监督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法规司,办公厅、监察局)
37、推进“金质工程”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加快建立审批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办公厅、质量司、通关司、信息中心,机关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38、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广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试点经验,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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