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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委公文处理办法[失效]

  (二)承印:
  1、需要缮印的文件,应当经过主任办公室或者秘书一处把关,文印室方可承印;
  2、文件承办人要认真对文件打印清样进行全面校对,无误后方可印制;
  3、秘密文件的软盘应当专门保存,不得自行复制;
  4、印件要格式正确、整洁、美观、份数准确。
  第三十条 用印
  (一)监印人须按规定用印,用印前应当对公文进行全面审核,手续完备方可用印。
  (二)印章要盖得清楚端正,印章的位置在公文末尾日期处,整个印模应当骑年压月,上大下小;负责同志的名章在日期上方;不得在文件的空白页上盖章。
  第三十一条 电报
  (一)拍发密码电报和明码电报按国家体委《关于密码电报和明码电报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办理。
  (二)电报的签发
  通过外交部发往我驻外使、领馆的电报和送中办机要局的电报,需经委、厅、司、局领导人签发,送机要室发出。通过电传机和邮电部门发往境内、外的电报,按公文签批权限办理。
  第三十二条 分发
  (一)国家体委上报的公文由办公厅主任办公室登记后发出,国家体委下发的重要公文由办公厅秘书一处登记后发出,国家体委上报、下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由政策法规司法规处登记后发出。其他公文由各单位登记发出。
  (二)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我委召开的会议及活动的信件、请柬、材料由办公厅主任办公室登记后发出。
  (三)外发信函要在信封上书写清楚收信单位的邮政编码、地址、名称并注明航空、挂号、印刷品等。秘密文件应当注明秘密等级、缓急程度,绝密文件要在信封封口处加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
  第三十三条 递送
  (一)外发公文统一由秘书一处收发室递送,各单位发送的重要公文,应当交收发室签收。
  (二)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
  (三)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等传输秘密公文,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四)收发室递送公文要分类清点,按照内埠(交换、平信、挂号、专送)、外埠(航空、平信、挂号、机要)分别登记。
  (五)外发邮件必须手续清楚,递送及时、准确、安全。
  (六)私人信件不得用公用信封和交收发室发送。

第六章 上报的公文办理

  第三十四条 上报文件除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按以下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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