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商品流通宏观调控体系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由流通主管部门掌握使用的市场风险调节基金制度。现在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已开始建立,要用活管好,并不断充实。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其他重要商品的风险基金。基金来源主要应由财政给予拨款支持,还可以采取对储备商品的销售实行免税,或是由承储企业在销售额中提取等办法。粮、油、菜等专项补贴减下来后,应足额用于建立和充实这些商品风险基金。
6、除中央的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外,要建立完善地方性的重要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由地方流通主管部门管理,用以解决地方以丰补歉、调剂余缺、应付局部性自然灾害及其他不测事件的需要。地方储备商品的具体品种为粮、油、糖、肉及地方政府决定储备的其他商品,数量一般应不少于一至三个月的商品性消费量,资金、费用参照中央的做法,由地方政府解决。各地市场发生波动,首先应动用地方的商品储备和风除基金,不足时由国家有关部门动用中央储备。凡不建立地方储备或地方储备数量严重不足的,不得从中央储备中受益。
7、为有效地发挥储备商品的调控作用,要切实加强储备设施的建设,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化的国家储备仓储网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原则,在生点产销区、交通枢纽、沿海港口以及其他重要地区,建设和改造一批由中央直接掌握的大中型储备库,地方也要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设施。储备设施建设应纳入各级政府的基建和技改计划。
8、把较大比例的重要商品资源掌握在国家手中,是加强流通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进一步深化商品购销体制的改革,通过计划收购、国家定购、国家订货、合同订货和进出口贸易等多种形式,使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掌握较大比例的商品资源。要抓紧建立起粮、油、肉、糖等少数重要商品的区域间调拨制度。国有粮食企业除了要掌握70~80%的商品粮源外,要在油料主产区实行国家定购,对收购品种、数量、价格作出规定,力争掌握70~80%的商品油源。国有食品企业要通过大力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发展以肉联厂为龙头的生猪产销一条龙服务等形式,扩大猪源,提高生猪经营的市场占有率,大中城市国有食品企业的生猪批发经营量要达到社会流通量的40%以上。国有蔬菜企业要通过积极参与蔬菜基地建设、努力扩大批发经营等形式,提高市场占有率,大中城市批发经营量要达到社会流通量的20%以上。国有糖酒公司要增强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糖的调控能力,大中城市食糖批发经营比重要达到社会流通量的40%以上。流通部门所属的粮、油、肉加工企业,也要在稳定市场中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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