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二、教育部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教育部政府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内容概述、信息正文。
  (一)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二)信息索引
  为一组17位的编码,由教育部机构代码、司局(单位)代码、内容分类编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公开方式码共计17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360       ××× -  ×× -    ×××× -  ×××× -  ×
   |         |       |        |       |     |
  教育部机构代码 司局单位代码 目录分类编码  年份代码  信息流水号  公开方式码


  1.教育部机构代码360(国家标准GB/T4657-2002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为3位字符。

  2.司局(单位)代码。分为机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3位字符(见附1)。

  3.目录分类编码。按一分为15类,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为01~14和99。

  4.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5.信息流水号。为某司局(单位)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4位字符。

  6.公开方式码。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1、2表示。共1位字符。

  如360A03-02-2007-0010-1,为发展规划司2007年形成的第10条信息,属于发展规划类,为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生成日期

  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06年5月10日用2006-05-10表示。

  (四)发文机构

  为发文行政机关的名称,如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等。

  (五)发文字号

  主要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教办〔2007〕13号。

  (六)信息类别

  见一、教育部政府信息分类。

  (七)内容概述

  对信息内容的简要描述。

  三、教育部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本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已经移交国家档案馆的信息。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部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教育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教育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教育年度统计信息;

  5.教育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7.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8.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

  9.全国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10.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将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教育部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已将可以依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列入了《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1980年以前的档案均已移交国家档案馆,其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