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群众推荐。各省(区、市)活动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总政治部推荐候选人。各省(区、市)也可推荐在参与地方工作或与地方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中涌现出的部队官兵候选人。群众和部队官兵均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中央文明办协调组行业创建处,邮编:100806;电子邮箱为:ddmf2009@163.com。各地组委会也要向社会公布接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20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把各地群众直接推荐的人选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省(区、市)组委会或总政治部备选。各地要把推荐工作与去年以来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活动中群众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特别是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人物优先推荐。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
3、组织审核。各省(区、市)组委会和总政治部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4、社会公示。各地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然后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总政治部推荐的候选人在军队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
5、推荐上报。公示后确定的人选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审定,军队系统候选人报经总政治部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国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加盖省(区、市)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单位公章,军队系统加盖总政治部公章,一式3份,于5月31日前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四、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6月上旬,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地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有关行业部门征求意见,报请全国活动组委会批准后,确定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五、中央媒体公示和全国公众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