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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各司(室)和各直属、联系单位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分四个阶段逐步实施,至2009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截至2009年6月底)。局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要按照中办、国办及中纪委等四部委的文件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局直属联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要认真填列截至2009年4月30日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有关报表。其中,《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应于6月15日前报送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光盘储存电子文档)。《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总结报告等应以正式文件格式(附光盘储存电子文档)于6月20日前报送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自查自纠工作总体情况、自查覆盖面、案件举报情况、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纠正情况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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