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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关于请做好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关于请做好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科合〔2009〕96号)


各有关单位:
  在各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命名工作已经结束。近日,部印发了《关于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命名名单公告》(部公告2009年第14号),并举办了第一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命名发布仪式,正式发布第一批科普基地名单。

  创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提升国土资源事业公众认知度的有效途径。为打造这一高水准的科普平台,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命名基地的揭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科普基地的社会影响,在部发布命名名单的基础上,请各推荐单位组织做好各基地的揭牌工作。各基地要充分利用此次机会,加大媒体宣传,向社会和公众宣传自身的科普优势,发布近期科普工作计划和安排。鼓励在揭牌前后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已为命名基地统一制作了牌匾,请各推荐单位尽快联系办公室领取,并在9月30日前完成揭牌工作。相关情况在活动举行后一周内报办公室备案。

  二、协助开展科普基础设施专项调查

  2008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了《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 -2010-2015)》,明确我国科普基础设施近期发展目标和工作部署。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是国家科普基础设施的重要类型,为进一步了解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现状,促进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进入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经与中国科协协商,特将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列入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状况监测评估专项,参加此次调查。请各基地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为:

  所有基地按要求填写《科普教育基地监测评估调查表》(见附件1,本文附件可在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其中,科技场馆类基地还需同时填写《科技类博物馆监测评估调查表》(见附件2)。各基地对表格信息审查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8月1日前随同电子版提交至办公室。

  三、提交基地工作计划履行科普责任

  按照《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及命名暂行办法》,命名基地要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公众和社会需求,积极广泛开展持续有效的国土资源科普活动。请各基地在已有基础上,编制、提交科普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科普能力建设、科普活动策划、科普作品创作等方面的目标、计划和相关措施(详细要求和格式见附件3),是各基地未来两年开展科普工作、提升科普能力的总体方案,也是评估基地运行状况的重要依据。我司将根据工作计划,组织有代表性的基地开展专项科普研究,并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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