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原创漫画创作者(团队)扶持申请表
创作者
(团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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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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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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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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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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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权
(请划∨)
| □自有版权
□合法授权
| 企业工商登记号
(或其它法人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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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主要
成员
介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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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作品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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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得到何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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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市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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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行政部门
推荐意见
| (证明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对其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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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原创动漫演出扶持计划(2009)
本计划所扶持的动漫演出是指运用动漫思维、技术、手段演绎演出作品或情节的表演艺术形式。动漫演出是原创动漫的重要种类,也是动漫艺术、技术与舞台艺术融合发展的新兴演出种类。动漫演出对于丰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儿童剧、青春剧等艺术形式向动漫化、多媒体化方向延伸、构建完整的动漫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原创动漫演出发展,鼓励扶持各类动漫演出创作或表演单位创作、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底蕴和时代精神、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漫演出作品,2009年文化部扶持8部优秀原创动漫演出作品(含Cosplay),支持其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扩大作品影响;扶持5个动漫演出创作者(团队),支持其进一步投身原创动漫演出事业提升创作水平。
一、申报时间:7月10日至10月10日
二、申报人: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不含外资企业),长期固定组合的演出或创作团队,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三、演出形式:
1.改编自国产动漫平面与影视等形式作品的演出剧目。
2.采用动漫造型或多媒体技术手段等舞台艺术表现形式的演出剧目(含Cosplay)。
3.由舞台剧改编为动漫作品形式的演出剧目。
4.其他动漫演出形式。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扶持原创动漫演出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