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并按期完成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保证到2010年实现在水利规划设计、水资源管理、建设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水能资源及农村水电、水文和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等9个领域培训10万名紧跟水利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工程目标。在认真总结知识更新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水利部每年将组织举办2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水利部机关业务司局、各流域机构和直属单位每年举办30期左右的专题培训班;各地水利部门根据本地区水利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内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通过大规模的培训,使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率达到100%,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
4、加强后备干部培训。从确保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切实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帮助后备干部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提高科学发展、为民谋利、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本领。水利部每年安排部分司局级后备干部参加脱产培训,5年内将司局级后备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后备干部培养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后备干部培训。
5、重视基层干部培训。着眼于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基层,按照紧贴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脱产培训、在职自学、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开放式教育等措施,加大基层水利干部培训的力度,重点做好乡镇水利站、水文站、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实用人才的业务技术水平、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改善其专业结构,进一步解决县以下水利基层单位干部文化业务素质不高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
6、适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国际合作培训。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围绕水利发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选定国际合作项目,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境外名牌大学、著名研究机构参加学习培训。水利部计划每年选派一定规模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境外进行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我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成立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调动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健全沟通合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要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及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方向、管政策转变,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