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金融规章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0年2月19日 实施日期:1990年2月19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库长短款处理程序几点补充指示的通知
(1951年4月5日 (51)总银发库字218、2902号)
查出纳制度、为务制度对发行库长短款处理程序,规定不够明确,执行则各有不同,为救领导与处理一致,特作如下之补充:
壹、各级发行库发生长短款时报告程序:
(一)将经过详情报告直接行(即当地行)凭以检查处理(并抄报上级库),直接行如因权限所限无法解决时,再提出处理意见,请上级行处理;
(二)发生长短款之库,于月终总结中简述发生与处理过程,一并逐级上报。
贰、具体办法:
(一)在接收调来之款项时,如发生散捆散把过多,经清点后,发生错款,又不能证明系属那捆那把,因而无法追究责任者,依照第一条规定办理。
(二)如错款能弄清那捆那把且证件(封签纸条等)齐备者,其办法:
(1)当时发现者,尽可能由押运人证明长短款确实数字,当时补给或俟后另补;如事后发现者,可将证件寄上级行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