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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区、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有比较科学的总体规划。依据《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和《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编制有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林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林业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四横两纵”的框架要求。
  三、有比较突出的建设业绩。外网具备信息发布、在线办事、互动交流三大功能,内网办公系统能够实现公文无纸化传递,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有功能完善的独立机房,机房环境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实现内外网物理隔离,专网延伸到县。有运行效果良好的应用系统和数据库。林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较高,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曾荣获国家林业局或本省(区、市)政府有关信息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四、有比较稳定的投资渠道。已将林业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其建设资金及运维资金有基本保障。同时,广开渠道,构建长效投入机制,保证资金投入。
  五、有比较完善的科技支撑。组建有林业信息化科技咨
  询机构,邀请当地或全国信息化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林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决策咨询,为林业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较完善的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
  六、有比较齐全的管理制度。建立有一套较完整齐全的林业信息化制度体系,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应用推广制度、运维制度和激励制度等,各项工作运转规范有序。

  附件2
  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区、市)申请表
  申请单位:

组织机构

建立情况

 

总体规划

编制情况

 

外网

 

内网

 

专网

 

机房

 

应用

系统

 

数据库

 

 

获奖

情况

 

近3年

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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