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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饮食服务企业管理条例

(一)对存放商品、用品、原材料和旅店小件物品的库房,都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非管库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库房。库房存放的商品、原材料,应当根据其性能和季节变化,采取不同的保管保护措施,防止霉烂变质的虫蛀鼠咬。
(二)企业用房、设备、锅炉、煤炉、火炉、氨瓶、煤气罐和电源开关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及时补齐安全配件。危险用房和超过安全使用期的设备,必须停止使用,抓紧整修。(三)企业的机械设备和电气用具,要指定考核的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使用,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四)消防设备,必须合理分布,专人负责管理,人人学会使用。通向水源的道路,要经常保持畅通,随时可用。
(五)职工离开工作场地之前,要清检现场。夜间要配人值班护店。

第七章 原 材 料 采 购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应纳入当地有关部门的计划, 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供应。要择优进货,减少环节,推行合同制,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共同遵守。
 第三十条 广开货源,实行多渠道进货。除国家按计划供应的原材料外,企业可以从集市采购或委托有关单位代购。某些鲜活品种,可以与生产队挂钩,直接组织进货。零星小水产、小食品、小调料以及野味品等,可以在店收购。
 第三十一条 饮食企业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统筹批准,可以与农场、鱼场等单位建立货源关系,以利于稳定货源,提高菜点质量。
 第三十二条 饮食企业必须指定专人担任专职或兼职采购员  (保管员不许兼任采购员),加强原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根据库存情况和市场变化, 征求各有关班组的意见,进行采购。购进的原材料,都必须经保管人员验收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章 物 价 管 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必须正确贯彻国家物价政策,本着薄利经营和扩大再生产的原则,允许在上级规定的毛利幅度和收费标准限额内,制定本企业加工生产的菜点售价和服务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根据分等论价、按质论价的原则,在具体制订菜点价格时,应掌握:同广大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品种,毛利率适当从低,高级消费的品种,毛利率适当从高;操作程序较简单、技术水平要求较低的品种,毛利率从低, 操作程序复杂、技术水平高的品种,毛利率从高;日常大路品种毛利率从低,时鲜节令品种的毛利率从高;此外,一些单位成本小、起售点又低的品种的毛利率,也应高一些。
 第三十五条 饮食企业对用议价原材料制作的饭菜,可以根据“高进高出,低进低出,随行就市,有涨有落”和有利于稳定市场物价的原则,掌握低于同类平价品种的毛利率,合理制定售价,同时,要注意同类品种价格的平衡和售价的相对稳定, 防止浮动过于频繁。
 第三十六条 饭菜价格的构成,包括原材料成本和毛利额两个部分。饮食企业必须加强成本核算,正确地计算原材料成本,按品种建立成本单。 成本只包括饮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和这些原材料的合理损耗。不合理的原材料损耗不得计入成本。切实防止成本不实,或乱投昂贵原材料加大成本,抬高售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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