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国土资源部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国土资源部编制的规划计划;
(四)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六)公务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
(七)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网址是:www.mlr.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所需要的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 申请受理机构
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政编码100812);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6558748;
传真号码:010-66558747;
电子邮箱:zwdt@mail.mlr.gov.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填写《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领取,也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