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09〕73号)
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 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现将2009年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等。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
项目主管司局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附件: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管部门 | 金额 | 金额 | 项目任务 |
1 | 农业部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743.98 | 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认证580.28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163.7万元 |
2 | 农业部 |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 110.00 | 开展种植业产品认证材料审查22万元,认证现场核查22万元,认证信息化建设和平台管理及相关会议66万元 |
3 | 农业部 | 全国畜牧总站 | 69.20 | 开展畜禽产品认证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34.2万元,认证监管数据库建设、培训及相关会议35万元 |
4 | 农业部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 70.00 | 开展水产品认证初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30万元,培训及相关会议、应对突发事件40万元 |
合计 | 993.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