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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3.1.1预处理措施包括:生物预处理、化学预氧化、投加吸附剂、预沉淀、鼓风曝气、生态调控等。
  3.1.2原水氨氮含量持续较高,宜增加生物预处理。微污染原水,特别是污染物以可生化有机物为主时,应优先采用生物预处理。
  3.1.3原水藻类含量高,宜采用化学预氧化、生态调控等措施。
  3.1.4原水有机污染物含量高,宜采用投加吸附剂、化学预氧化等措施。
  3.1.5原水泥砂含量高、浊度波动大,宜增加预沉池。
  3.1.6原水存在大量浮游动物(剑水蚤、红虫等)的,宜采取化学预氧化、生态调控等措施。
  3.2 混凝
  3.2.1强化混凝工艺措施包括:优选混凝剂、混合方式、调整加药点及投加量、调整pH值、增投高分子助凝剂等。
  3.2.2絮凝设施改造宜采用折板、格网等装置,也可选用机械反应装置。
  3.3 沉淀、澄清和气浮
  3.3.1宜通过改善沉淀池进出水水力条件等措施来提高沉淀效率。
  3.3.2对于斜板(斜管)沉淀池,宜采取缩小斜板间距或延长斜板长度、减小斜管单元口径或延长斜管长度等措施以增加有效沉淀面积。
  3.3.3 沉淀效果差、改造条件受用地限制时,宜采用斜板(管)或高效澄清工艺。对于原水为低浊水的大型水厂,也可考虑利用污泥回流来改善处理效果。
  3.3.4原水藻类含量高时,宜增设气浮强化措施。
  3.4 过滤
  3.4.1大型水厂冲洗方式宜优先采用气水反冲洗,滤池配水系统宜优先采用滤头滤板和新型滤砖等方式。
  3.4.2 过滤效果差的滤池,宜采用助滤、改善滤池滤料级配和厚度、改进滤池进水等措施。
  3.5 消毒
  3.5.1应选择合适消毒方法和经过卫生许可的消毒剂种类,确保微生物指标和消毒副产物达标。
  3.5.2消毒剂混合效果差的宜采用增加混合设备、改善混合条件等措施。
  3.5.3宜采用水厂工艺沿程多点投加消毒剂的方式改善消毒效果。
  3.5.4新建或改造清水池时,内部廊道总长与廊道单宽之比宜达到50以上。
  3.5.5消毒剂投加量和管网维护作业,应保障管网末梢消毒剂余量达标。
  3.5.6使用液氯消毒应注意控制三卤甲烷等消毒副产物指标,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应注意控制亚氯酸盐、氯酸盐指标,使用臭氧应注意控制溴酸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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