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启用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
补贴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建[2009]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是国家出台扩大内需、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之一,从2009年2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推开。为配合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财政部组织开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公布补贴政策、公示补贴名单和处理农民投诉建议等管理工作的平台。目前,信息系统开发及试运行工作已经完成,上线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9月15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信息系统。为了保证信息系统顺利运行,确保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的各项管理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重视信息系统的实施运行
信息系统的实施运行,是实现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常态化、信息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加大补贴款项的科学监督管理力度。信息系统的主要操作用户是乡镇财政人员,涉及单位数量多、范围广,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明确具体联系人,严格管理各级登录账号和密码,切实重视信息系统的实施运行工作。省级财政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业务主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
省级财政主要负责本级和下级单位及人员权限管理、下拨资金登记和业务查询;市、县级财政主要负责本级和下拨资金登记和业务查询;乡级财政主要负责申报表录入、审核及银行兑付确认。
二、认真准备,扎实做好信息系统实施的相关工作
(一)信息系统集中部署在财政部外网(Internet互联网),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qcxx.mof.gov.cn网站就可直接在线使用。网络条件不好的地区,可以下载网站上的客户端软件,在本地机器上进行在线或离线业务处理。
信息系统根据应用对象分为在线使用和下载客户端使用两种模式。在线使用模式是指具备上网条件的财政用户,直接在线办理补贴业务,统计查询补贴业务数据;下载客户端使用模式是指网络条件不好或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乡镇用户,先下载离线客户端,在离线状态下进行补贴申报业务操作,在具备上网条件时再在线进行申报审核和银行支付确认及上传财政部数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