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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修订)

  (一)综合素质高

  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操作技能。

  (二)办事能力强

  了解本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熟悉行政许可工作内容、要求和程序,坚持依法审批、照章办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应急处置能力,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服务意识好

  牢记“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能够热心、诚心、耐心为申请人服务;形象端庄,举止得体,充分展现农业部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管理制度

  (一)工作轮换制度

  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轮换周期一般为一年。每年1月1日到岗,12月底结束,12月份最后一个星期进行新老人员工作交接。由于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任务较重,选派人员不再兼任原单位的工作。

  (二)A、B角补位制度

  为满足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及时补位的需要,同时使下一任工作人员能及早熟悉工作,综合办公大厅实行窗口工作人员A、B角补位制度。每一个窗口确定两名同志(A、B角),因特殊情况A角不能到窗口工作时,必须由B角及时补位,确保综合办公大厅窗口不空岗。

  (三)岗前培训制度

  选派到综合办公大厅工作的同志,必须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司局行政许可事项业务知识和综合办公大厅工作规则等。选派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工作由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年底前组织实施。

  (四)党团员管理制度

  按照党团员管理工作的要求,选派到综合办公大厅工作的党员、团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办公厅机关党委、团支部,参加办公厅机关党委和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根据部党组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精神,2009年选派到综合办公大厅工作的党员参加办公厅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

  (五)年度考核制度

  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一年工作结束后,参加单独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参照人事劳动司《农业部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执行,由办公厅和人事劳动司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办公厅正式函告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原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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