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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修订)

  一、通报原则

  通报情况要本着以人为本,全面真实的原则,广泛征求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和大厅人员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反映每一位同志的情况。通过情况通报,总结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不断提升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服务水平,树立我部对外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通报内容

  按照《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工作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大厅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通报。主要通报内容如下:

  (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情况。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结和回复的数量和质量。

  (二)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包括出勤、着装、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

  (三)政治理论学习与集体活动情况。参加农业部、办公厅或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等。

  (四)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党纪政纪、部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及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五不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五)其他情况。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的突出表现以及在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等。

  三、通报时间

  原则上,半年通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随时通报。年终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年终考核一并通报。

  四、通报形式和范围

  通报采取书面形式,经办公厅领导签批后,加盖办公厅印章,报送派出单位,同时抄送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有关部直属单位。

  五、有关说明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

  附件5: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部机关安全保卫有关要求,确保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综合办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主任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并提出安全管理建议;一位大厅工作人员为安全员,负责大厅具体安全工作,其他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

  二、综合办定期组织全体同志参加治安消防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灭火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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