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体育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定了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