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各单位历任正、副行长、行长助理,行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正面免冠照片或工作照片;
(十)有关各单位新闻报道的剪报资料翻拍件;
(十一)人民银行发行的币种、票样,名人题词等重要实物的翻拍件;
(十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第三章 照片档案的归档与整理
第七条 移交归档的照片资料应由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组成,缺一不可。移交的数码照片数据资料应包括光盘或硬盘以及与数码照片数据资料对应的说明。
第八条 照片资料的文字说明要详细、准确,文字说明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姓名及职务、背景、摄影者等要素,具体为:
(一)会议照片事由的文字说明
会议全景照片应写明:会议名称,参加人、主持人、报告人、报告标题等;
会议讨论照片应写明:会议名称,参加人、发言人,讨论的主题等;
特写照片应写明:会议名称,参加人,主景人物姓名、职务或发言的主要内容等。
(二)国际活动照片事由部分的文字说明
国际金融会议照片应写明:会议名称,参加国家或地区的机构、人员,我行参加人和发言要点。
出访活动照片应写明:访问或考察国家、机构,访问或考察的内容,出访人员,会谈内容,会谈双方参加人员。
接待外宾来访照片应写明:参加会见领导姓名、职务,外宾国家及机构名称,外宾姓名、职务,会谈内容等。
签署国际协议照片应写明:签署国际协议的名称、内容要点,参加签署仪式各方的国家及机构名称、人员等。
(三)各种活动照片事由部分的文字说明
纪念活动照片应写明:活动名称或主题,照片中主要人员姓名、职务,特写照片应写明主景人物的讲话要点或对话要点等。
公益活动照片应写明:活动主题或内容,照片中主要人员姓名、职务,特写照片应写明主景人物的活动内容等。
文娱活动照片应写明:活动主题或内容,现场气氛等,特写照片应写明主要领导人员姓名、职务,发言人或表演人单位、姓名。
(四)调研、考察照片的文字说明
调研、考察照片应写明:被调研、考察地区或单位名称,参加调研或考察的领导人姓名、职务,调研或考察的主题,调研或考察中领导讲话或对话要点等。
第九条 照片档案的移交人应填写“照片档案移交清单”(见附表2),连同照片、底片等资料一并归档。“照片档案移交清单”项目包括:序号、照片文字说明、拍摄日期、拍摄地点、摄影者、底片、照片总数、底片总数、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