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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照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流水号为年度项下编制的流水号,从0001至9999。
  第十七条 案卷的背脊上应标有年度、年册号及年册内照片的起讫编号。
  第十八条 照片档案的归档方式分为定期归档与随时归档:
  (一)定期归档指各部门按规定于每年三月底前集中向档案部门移交上一年度的照片档案。
  (二)随时归档即承担摄影任务的部门根据照片资料的形成情况,随时向档案部门移交应归档的照片档案。
  第十九条 对所有权归属个人的照片,档案部门可将有关照片资料翻拍复制或扫描存储后将原件归还所有者个人。
  第二十条 数码照片归档时,除移交纸质照片外,数码照片的数据资料应按年度、分类别制作光盘档案后同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档案部门应使用数码图像文件处理设备及软件、光盘刻录等设备对照片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检查。

第四章 照片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二十二条 照片档案的保管期限一律为永久保存。
  第二十三条 档案部门应将照片、文字说明与底片分别整理和存放,以便于照片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四条 档案部门对归档的数码照片数据应采取硬盘保存的方式存放,并作硬盘备份。
  第二十五条 照片档案应按照案卷号顺序排放在专用柜中。
  第二十六条 存放底片的库房昼夜温度变化不应大于±3℃,湿度变化不应大于±5%(推荐标准)。同时,库房还要注意防火、防尘、防光、防污染等。
  第二十七条 内部工作部门利用照片档案持查阅档案审批单到档案部门办理借阅。
  外单位利用人民银行的照片档案,档案部门经查验其介绍信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
  第二十八条 照片档案的借期不超过7天,利用者应自觉爱护照片档案,防止损伤、丢失,保证按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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